您还在找人代持股权吗?了解最新的受益所有权申报义务
《2024 年公司法(修订)法令》及《2025 年受益所有权登记册查阅规例》重塑了披露义务。代持安排已无遮蔽功能。
阅读更多团队之公开文字。为创办人、董事会与顾问所写之实务。首批见解即将发布。
《2024 年公司法(修订)法令》及《2025 年受益所有权登记册查阅规例》重塑了披露义务。代持安排已无遮蔽功能。
阅读更多一句"非投资建议"的免责声明,并不能让您免除证监会发牌要求。我们解析《2007 年资本市场及服务法令》附表 2 的适用边界。
阅读更多出任董事不仅是身份,更是法律义务。在接受邀请前,请先了解《2016 年公司法令》对资格与取消资格的具体规定。
阅读更多股东拥有公司;董事经营公司。两者权责泾渭分明,混淆这一边界,是创办人最常踩的法律陷阱之一。
阅读更多董事薪酬的批准程序若处理不当,"薪酬"可能反过来成为董事对公司的债务,并附带高达 300 万令吉的罚款。
阅读更多《公司法令》设定的是底线,而非天花板。股东协议负责将这条底线裁剪到您具体的业务结构上。
阅读更多它们看起来似乎在做同样的事,直到有一天它们不一致,而您发现真正约束您的,只是其中一份。
阅读更多持有 20% 股权,多数股东仍可以处处掣肘您,除非股东协议中有五项条款被设为不可妥协。
阅读更多股东协议中的一组条款,可以阻止大股东在小股东不同意时擅自变更业务方向、抵押资产或派发股息。
阅读更多拥有公司最大股权,并不自动等于掌握控制权。一份周全的股东协议,才是大股东顺畅决策的真正护城河。
阅读更多股东协议中若没有清晰的退出机制,一位离场股东便足以将一家盈利的公司拖入混乱与诉讼。
阅读更多出任 LLP 合规官前,请先确认您符合《2012 年有限责任合伙法令》第 27 条的资格要求,并未因第 28 条而被取消资格。
阅读更多LLP 合规官并非礼仪性职务,一旦未履行法定义务,您可能须以个人身份承担合伙企业被处的罚则。
阅读更多LLP 兼具合伙的灵活与公司的有限责任保护,但只有其中一种结构,是真正适合您企业的载体。
阅读更多普通合伙将每一位合伙人的个人资产置于企业债务之下;LLP 则不会,这一项差异,足以重塑整个风险结构。
阅读更多在并购交易中,尽职调查阶段未被发现的红旗,正是日后让交易翻车的那些。
阅读更多被忽略的红旗不会消失,它们会以合同被终止、贷款被违约、买下却无法拥有的公司等形式,回到您身上。
阅读更多创办人也应为自己的股份设归属安排。否则,提前离场的合伙人将带走全部股权。
阅读更多两项条款,决定一次干净退出的样貌,以及一份股东协议是否真正可执行。
阅读更多投资人如何防范 down round,创办人又如何反推。公式的选择,决定代价由谁承担。
阅读更多50/50 股东无法达成一致时,股东协议中的僵局条款决定公司能否存续。
阅读更多法定优先认购为默认状态。联邦法院近年裁决,重塑了豁免方式。
阅读更多每位董事,对每一笔交易中的每一项利益,均须披露。违反构成刑事犯罪。
阅读更多当公司处置或收购重大资产时,决策权归股东,不归董事会。25% 之三项替代测试,定义"重大"。
阅读更多权利遭到践踏的股东,最后的法定救济。法院拥有广泛权力,包括强制以公允价格回购。
阅读更多公司可以、与不可以向董事及其家庭成员提供的贷款。违反者最高可被处以 300 万令吉罚款。
阅读更多私人公司无须召开股东大会。第 340 条仅对公众公司保留此要求。取而代之的是什么?
阅读更多《LLP 法令》第 30 条之转换程序、条件,以及转换日所改变的一切。决定不可逆,须以 5–10 年视角作出。
阅读更多为什么马来西亚比英国更严格,以及哪些仍可执行。第 28 条原则上将多数离职后竞业限制视为无效。
阅读更多多数团队选择平分,因为第一天看起来"公平",但其中多数会在两年内后悔。
阅读更多为什么每一家成长期公司最终都会设立期权池,以及如何确定规模。
阅读更多每位创办人自第一天起就必须保持整洁的那一份文件。
阅读更多在定价轮之前,早期资金以何种方式进入;以及在马来西亚交易中须注意什么。
阅读更多弥合买卖双方估值差距的工具,及其随之而来的争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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